各学院团委、思政部团总支:
12月5日是第30个“国际志愿者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中的引领表率作用,充分展示西安工业大学青年志愿者风采以及西安工业大学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发展,推动西安工业大学志愿服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12月5日形成高潮
二、主要内容
各学院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在11月下旬—12月上旬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现有志愿服务基地为依托,积极开辟新的志愿服务基地,在校内外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志愿服务。
1.以志愿服务基地为依托开展志愿服务。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及志愿服务基地的实际情况,整合已有的志愿服务项目,在校内外以社区服务、文艺演出、心理疏导、环保宣传、科学普及、科技维修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同时,把弘扬志愿精神融入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2.深入开展陕西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和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和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到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等残疾人群中,开展心理辅导、知识普及等方面的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社区、学校等服务阵地,针对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开展课业辅导、情亲陪伴等方面的活动。
3.以“12.5国际志愿者日”为主题,开展团日活动
各学院团委以“12.5国际志愿者日”为主题,最少开展一次团日活动,营造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局面,并在“12.5”前后形成志愿服务活动高潮。
4.发挥网络文明志愿者力量,弘扬正能量
各学院团委要动员组织开展网络文化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互联网弘扬正能量,自觉抵制负能量,增强网络文明素养。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院团委和广大团学干部要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巩固志愿服务、建立新的志愿服务基地为出发点,充分认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健全各学院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制度。
2.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普及“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特别要注意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各学院团委需及时将本次活动的信息稿、照片等相关工作材料上报至校团委。各学院团委的活动实施方案和《12.5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志愿服务活动信息报送表》于12月11日前汇总至报至校团委。
发微博时请带话题#西安工业大学爱心志愿#并@官方微博:“陕西青年志愿者”、“中国青年志愿者”
附件:12.5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志愿服务活动信息报送表
共青团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
12.5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志愿服务活动信息报送表
学院(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活动主题 |
活动内容(100字以内) |
活动地点 |
活动亮点 |
参与
人数 |
服务范围
或人数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有无
媒体报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