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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10-26   点击量:

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

201511月修订)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组通字[1992]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提高对“推优”工作的认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

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做好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为党注入新生力量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大学生中拥有一定数量的党员,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激发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十分重要。

二、加强对团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开展“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各级团组织要以“推优”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对团员青年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树立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积极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该组织他们参加党的基础知识的系统学习,使他们对党能有比较深刻的认识,逐步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三、推荐对象的条件

1、积极要求进步,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校党校培训合格,并经过一定时期的培养教育和实际考察的优秀团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比较系统地掌握了党的基础知识,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等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有初步的党性观念。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四、“推优”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推优”工作要坚持集体决定和党团衔接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推荐的具体步骤是:

1、团支部应及时了解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计划和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

2、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公开推荐标准,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组织团员进行民主评议,酝酿提名。

3、团支部委员会对获得2/3以上团员提名的推荐人进行考察,在征求党支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4、填写推荐对象考核表,报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并签署意见。

5、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同意后,向学生党支部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和考核材料。在特殊情况下,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也可直接提名,并由推荐对象所在团支部讨论,讨论通过后上报学院团委(团总支)审签。

6、对向党组织已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在校团委、校学生会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可按逐级征求意见的程序全面考察,并经校团委常委会审核同意后,向所在学院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

7、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要继续做好推荐对象的跟踪考察工作,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五、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

“推优”工作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支持和帮助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定期听取他们的“推优”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布置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组织开展“推优” 工作提出要求。确定培养对象、制定上报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一般要征询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的意见。发展团员入党,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入党材料时要同时报送团组织的推荐材料。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指导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学生党员担任团干部,不断提高基层团干部的政治素养。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努力做好推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