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及《西安工业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党委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拟在我校学生中选聘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选拨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团学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担任过校(院)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满一年。身体健康,能保证工作时间,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兼顾学习和工作。
7.硕、博士研究生需经导师同意。
三、工作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公开选拔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见附件),于9月20日16:00点前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
4.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测评。
5.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任职。公示无异议,校团委发文聘任。
四、聘任管理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一年。任职期满后,校团委将进行任期考核,形成书面鉴定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联 系 人:周 倩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2
邮 箱:tw@xatu.edu.cn
共青团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