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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工业大学第七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暨组织观看2012年度感动中国人物颁奖晚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2   点击量:

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营造“感人、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深入挖掘校园内典型人物,校团委决定四月份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西安工业大学“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以“2013,感动为春天开幕”为主题;同时要求各学院组织学生观看2012感动中国人物颁奖晚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西安工业大学全体师生,申报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团队);

二、 申报要求

感动事迹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性和代表性。如自强不息、志愿奉献、勤工俭学、勇敢正义、科技创新、学生创业、文体特长等。

三、 申报形式

   评选活动可采取各学院团委推荐、他人推荐与个人自荐的形式,各参评人员于4月15日(晚7-9点)集中将推荐表与相关资料交于教D516校团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孙花婷18710971178

四、评审办法

1、由各学院团委他人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提交推荐表与候选人资料,团委宣传部通过学院调查、材料审核、学生采访等方式了解候选人先进事迹的真实性与影响力,同时根据调查了解的实际情况,从总推荐数里初选出20位事迹感人、能引起师生强烈共鸣的候选人。 

2、将候选人相关资料制作成宣传板进行事迹与人物展示,并进行征集投票,征集广大师生的意见,最终评选出15名候选人;

3、展示投票结束后,由各学院宣传委员、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团委老师组成评选工作小组,从候选人个人情况、先进事迹等方面进行考察,并结合候选人投票情况最终由评选工作小组确定感动校园人物名单。

五、几点要求

1、各学院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学生观看2012年感动中国人物颁奖晚会视频,并在观看结束后组织开展如班会、观后感心得交流等主题活动。

2、结合观看2012年感动中国人物颁奖晚会视频,班团支部开展寻访你我身边的感动人物与事迹,推荐感动人物或集体(团队)参加我校第“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

  

                              校团委

                                                                                2013年4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