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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第二届科技之星评选细则

发布日期:2016-07-20   点击量:

科技之星

    为了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鼓励广大学生踊跃投身科学实践,活跃校园学术氛围,促进我校学生能力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强化创造性思维和提高科技道德修养,现通过“大学生科技之星”的评选,使大学生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一,申报对象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科学素养和勇攀高峰的精神品质;  

3.具有创造性思维,敢于创新;

二、申报要求

参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一定的科技学术水平,积极参与过各级各类科技学术活动和竞赛,能起示范带头作用,在各级各类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形式

评选活动可采取各学院团委推荐、他人推荐与个人自荐的形式。参评资料于1017日之前(晚9-1030分)集中将推荐表与相关资料交于教四320校科协办公室。

五.组织要求

1.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之星”评选申请书,上交表格以及表格的电子文档。

2.申请人在报名表中详细地列出自己在西安工业大学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科研成果、技术发明、成果应用(含已经应用取得的效果和应用前景的预测)及科技竞赛获奖等。

3.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科技成果,申请人必须向评委小组提供复印件证明。(进入最终环节时提供)

4.各参评同学对自己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以及今后参赛资格,并报学校有关部门按规章制度处理。